济南不动产(房屋)赠与转移登记指南(网上登记+窗口登记流程)

导语 已经登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因产权人赠与受赠人自愿接受导致权属发生转移的,当事可以申请转移登记。

  网上办理流程

  网上申请

  赠予双方山东政务服务网济南分站或下载“泉城办”手机APP,注册用户并进行实名认证,选择是否水、电、气、热并办理,输入不动产证号,确认不动产登记信息,填报约定归属及完税信息并上传资料后提交申请。

  领取证书

  办证申请经不动产登记机构和税务部门预审通过后,申请人可通过网上缴费、缴税,并根据领证短信通知内容,携带身份证明及其他材料到就近的不动产登记大厅领取不动产权证书(含电子证书).

  业务温馨提示: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提交材料:赠予双方身份证明。使用不动产电子证书的原证书可申请公告注销。

  窗口办理流程

  全城通办(预约)

  登录济南市不动产登记网上大厅或不动产微信公众号进行预约,选择就近的不动产大厅综合窗口进行申请。

  缴税登记

  赠予双方共同提交申请资料,完成现场认证,缴纳登记费及税费(可网上缴纳,划拔十地性质的还需缴纳士地出让金) 。

  领取证书

  办证申请经不动产登记机构审核通过后,根据申请人选择的领证方式,通过窗口或EMS方式领取纸不动产权证书(含电子证书)。

  线下业务温馨提示:

  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提交材料:赠予双方身份证明,赠予合同。使用不动产电子证书的原证书可申请公告注销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济南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不动产】可获预约和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入口、办理进度查询、办证大厅电话地址、办理指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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