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泉城乡村之星管理制度

导语 济南泉城乡村之星有哪些义务,要服从什么管理?济南本地宝为您收集整理相关资讯,希望对您有帮助!

  管理制度

   目标管理制度。泉城乡村之星结合各自实际,制定管理期内的发展目标和年度计划。市选拔管理办公室定期对泉城乡村之星进行全面考核,县区每年对其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的情况及年度计划完成情况进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发放津贴的重要依据。

   联系服务制度。市、县区及有关部门建立与泉城乡村之星联系制度,定期走访,听取意见建议。对急需解决的问题,根据实际情况,协调有关部门帮助解决。

  教育培训制度。加大对泉城乡村之星的培训培养力度,定期组织学习培训、参观考察、经验交流和成果展示活动,组织专家与泉城乡村之星联户结对或巡回指导,提高其综合素质和能力。

   档案管理制度。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市和县区分别建立乡村之星业绩档案和信息库,逐步建立和完善人才信息资源共享机制。

   动态管理制度。对泉城乡村之星实行动态管理,在管理期内出现违法违纪行为,或有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偷税漏税和环保责任等问题,或因个人过失给国家、集体、群众和社会造成重大损失和严重后果,或其他必须调整的情况的,由所在县区提出意见,经市选拔管理办公室核实,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取消其称号和相关待遇。管理期满后,符合条件的可继续参与选拔。

   发挥作用制度。管理期内,每名泉城乡村之星对群众的科技、产业培训每年不少于2场次,每场次不少于20人,充分发挥其在促进农业增产增效、农民持续增收的示范带动作用;将齐鲁乡村之星、泉城乡村之星的基地作为科普培训基地,采取理论培训和现场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将农业科技、现代化经营理念及时传播给农民群众;每名泉城乡村之星要与2—3户贫困户结对帮扶。着力培育农村实用人才队伍进一步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迈进,鼓励土地、生产要素等向新型经营主体集中,进一步发挥泉城乡村之星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带头作用。

   资金管理制度。管理期内,市财政按泉城乡村之星实际人数拨付管理经费,每人每月1400元,其中津贴费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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