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用人单位委托第三方机构引进人才(团队)补贴申请指南

导语 用人单位如果委托第三方机构成功引进人才后,可申请相关经费补贴。具体补贴申请方式如下:

  (一)申请条件。

  济南市区域内企事业单位委托第三方机构引进高层次人才,可申请经费补贴,应具备以下条件:

  1.第三方机构是指帮助用人单位引进人才(团队)的中介机构或社会组织,须与用人单位签订引进人才书面协议。

  2.引进的国内外高层次人才为全职来济南工作,来济时间不超过2年,符合《济南市人才分类目录(试行)》的A、B、C、D类人才,须与我市企事业单位签订3年以上具有法律效应的聘用(劳动)合同,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并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

  (二)补助标准。

  对成功引进《济南市人才分类目录(试行)》中A、B、C、D类人才的,给予用人单位招聘费用50%的补贴,每人次最高不超过5万元,每家用人单位每年补助最高不超过20万元。市、县区各自承担50%,市级承担的费用从市人才发展专项资金列支。

  (三)申报程序。

  1.申请。用人单位填写《济南市用人单位委托第三方机构引进人才补贴申请表》,向所在县区人社部门提出申请,经县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审核。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出具审核意见。对符合补贴条件的用人单位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社会公示。

  3.审批。公示无异议的,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

  4.拨付。市财政局根据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意见,按财政资金管理相关规定拨付资金。

  (四)申请材料。

  1.济南市用人单位委托第三方机构引进人才补贴申请表;

  2.济南市高层次人才证书;

  3.引进人才身份证或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4.引进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正式聘用劳动合同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第三方机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6.用人单位与第三方机构签订的引进人才协议,并提供前期服务费收取凭证;

  7.其他需提交的证明材料。

  (五)责任追究。

  对补助经费的监管,对弄虚作假、骗取、套取补助经费的,追回已拨经费,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法律责任。

  (六)责任部门。

  市人才服务局公共服务处,电话:87081613、87081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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