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用人单位委托第三方机构引进人才(团队)补贴申请指南
导语 用人单位如果委托第三方机构成功引进人才后,可申请相关经费补贴。具体补贴申请方式如下:
(一)申请条件。
济南市区域内企事业单位委托第三方机构引进高层次人才,可申请经费补贴,应具备以下条件:
1.第三方机构是指帮助用人单位引进人才(团队)的中介机构或社会组织,须与用人单位签订引进人才书面协议。
2.引进的国内外高层次人才为全职来济南工作,来济时间不超过2年,符合《济南市人才分类目录(试行)》的A、B、C、D类人才,须与我市企事业单位签订3年以上具有法律效应的聘用(劳动)合同,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并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
(二)补助标准。
对成功引进《济南市人才分类目录(试行)》中A、B、C、D类人才的,给予用人单位招聘费用50%的补贴,每人次最高不超过5万元,每家用人单位每年补助最高不超过20万元。市、县区各自承担50%,市级承担的费用从市人才发展专项资金列支。
(三)申报程序。
1.申请。用人单位填写《济南市用人单位委托第三方机构引进人才补贴申请表》,向所在县区人社部门提出申请,经县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审核。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出具审核意见。对符合补贴条件的用人单位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社会公示。
3.审批。公示无异议的,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
4.拨付。市财政局根据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意见,按财政资金管理相关规定拨付资金。
(四)申请材料。
1.济南市用人单位委托第三方机构引进人才补贴申请表;
2.济南市高层次人才证书;
3.引进人才身份证或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4.引进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正式聘用劳动合同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第三方机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6.用人单位与第三方机构签订的引进人才协议,并提供前期服务费收取凭证;
7.其他需提交的证明材料。
(五)责任追究。
对补助经费的监管,对弄虚作假、骗取、套取补助经费的,追回已拨经费,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法律责任。
(六)责任部门。
市人才服务局公共服务处,电话:87081613、87081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