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引进高层次人才奖励申请指南

导语 对于引进了高层次人才的机构、人力资源公司,将有奖励可领取!具体怎么领?要符合什么条件呢?济南本地宝为您收集整理相关信息、资料。

  (一)奖励对象和条件。

  奖励对象为在推荐高层次人才来济创新创业中起直接、关键作用的中介机构、社会组织和个人,一般应符合以下条件:

  1.中介机构是指具有从事人才事务合法资质的人力资源公司;社会组织是指经我市相关部门认可的海内外人才联谊组织、引才引智工作站和人才协会等;个人是指在引进高层次人才中起直接关键作用的自然人,不包括我市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从事组织人事人才工作的人员以及人才引进单位或投资方的员工。

  2.中介机构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引进人才(团队)书面协议,并就引进人才进行过事先备案。

  3.引进的国内外高层次人才(团队)全职来济南工作或创业,来济时间不超过2年,符合《济南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试行)》的A、B、C、D类人才。全职来济工作的人才(团队)须与我市企事业单位签订3年以上具有法律效力的聘用(劳动)合同,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并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来济创业的人才(团队)须在济注册企业并正常运营。

  (二)奖励标准。

  1.对成功引进A、B、C、D类人才的,分别一次性给予60万元、30万元、20万元、10万元奖励,由市、县区两级财政各按50%比例承担,市级所需经费从市人才发展专项资金中列支。

  2.对获奖励的中介机构和社会组织,公布为“济南市引进人才工作示范机构”。

  3.推荐引进的高层次人才获得多个奖项或入选多个人才工程的,奖励资金按最高奖励额度发放,不重复奖励;同一名引进人才,对机构和个人不重复奖励。

  (三)申报程序。

  1.对中介机构和个人引进高层次人才及团队奖励实行事先备案制度。用人单位与高层次人才(团队)初次接洽、有明确意向来济的15个工作日内,中介机构或个人需登陆中国济南人才网(www.cn-jnrc.com)填写《济南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团队)备案表》,报所在县区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备案。

  2.奖励实行年度集中申报认定。每年上半年认定上一年度情况。具体认定程序:

  (1)提出申请。符合条件的中介机构、社会组织和个人,经引才单位(园区)、人才本人同意后,填写《济南市鼓励社会力量引进高层次人才(团队)奖励申请表》,向引进人才所属区县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提交申报材料。合作引进人才的,须由用人单位和引进人才协商确定后,由起决定性作用的机构或个人进行申报。

  (2)资格审查。各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要件审查后,经区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进行复核。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申报材料汇总初审,并进行实地考察。对符合补贴条件的,进行5个工作日的社会公示。

  (3)认定兑现。对社会公示无异议的,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市财政局根据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意见,按财政资金管理相关规定拨付资金。

  (四)申请材料。

  1.《济南市鼓励社会力量引进高层次人才(团队)奖励申请表》;

  2.经备案的《济南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团队)备案表》;

  3.济南市高层次人才证书;

  4.引进人才身份证或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5.引进人才来济工作的,提供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正式聘用劳动合同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引进人才来济创业的,提供创办企业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具备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材务报告、股权构成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以及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6.机构资质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申报人身份证或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7.向用人单位推介并成功引进人才的真实性过程的其它证明材料。

  (五)责任追究。

  1.对提供虚假材料、引进高层次人才(团队)未实际落地或未开展实际工作的,追回已拨付奖励资金,相关中介机构、社会组织或个人3年内不得再次进行申报,并依法依纪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2.对虚报推介人(机构)并骗取奖励的引进人才,取消或报上级主管部门取消市级人才荣誉称号,终止相关补助或政策待遇。

  (六)责任部门。

  市人才服务局公共服务处,联系电话:87081719、87081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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