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退伍安置落户如何办理

导语 济南退伍安置落户要怎么办理?相关政策是怎么样的?济南本地宝为您收集整理信息,希望对您有帮助。

  ㈠落户条件

  由安置部门按照国家、省市政策接收的退出现役义务兵、士官,可凭下列手续在入伍前户口所在地或易地安置地办理落户。

  ㈡落户材料

  ⑴在入伍前户口所在地落户

  ❶《接收安置转业士官通知书》(仅限士官)、《复员退伍军人入户介绍信》

  ❷《士官退出现役证》或《士兵退出现役证》

  ❸居民户口簿(限落家庭户的)

  ⑵易地安置地落户,除提交上述第(一)款手续外,还需按不同情形一并提交下列相应材料

  ❶居民身份证

  ❷接收单位出具的注明具体落户地址的接收证明信(限落单位集体户的)

  ❸结婚证(限夫妻一方在济落户的)

  ❹父母子女关系证明(限服役期间父母户口迁入本市的)

  在办理上述人员落户时,受理地公安机关应对入伍前户口注销情况进行核查,并附核查情况记录

  ㈢落户流程及时限

  ❶义务兵、士官退出现役回原籍或在配偶处落户的,由落户地公安派出所当场受理,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和要求的,当场办结落户。

  ❷义务兵、士官退出现役易地安置落户的,由落户地公安分局当场受理,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和要求的,当场办结核准手续。

  ㈣办理地点

  落户地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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