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社保局关于工伤、生育保险报销提交材料的通知

导语 济南社保局精简了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的一些材料,济南本地宝为您整理了通知原文,希望对您有帮助!

  各参保单位:

  为深入贯彻《关于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指导意见》的精神,以更快更好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为导向,根据业务实际,我局进一步简化工伤、生育保险业务流程、精简报销材料。自2018年6月1日起申报待遇时,不需再提交下列材料:

  ㈠工伤保险

  ❶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

  ❷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

  ❸济南市工伤职工转诊转院就医备案表。

  ㈡生育保险

  ❶单位介绍信;

  ❷《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

  ❸《结婚证》复印件;

  ❹男职工配偶户口本复印件。

  特此通知!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济南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工伤保险】可获工伤保险报销指南,报销材料下载、认定攻略、定点医院查询、待遇认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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