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社保局关于工伤、生育保险报销提交材料的通知
导语 济南社保局精简了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的一些材料,济南本地宝为您整理了通知原文,希望对您有帮助!
各参保单位:
为深入贯彻《关于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指导意见》的精神,以更快更好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为导向,根据业务实际,我局进一步简化工伤、生育保险业务流程、精简报销材料。自2018年6月1日起申报待遇时,不需再提交下列材料:
㈠工伤保险
❶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
❷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
❸济南市工伤职工转诊转院就医备案表。
㈡生育保险
❶单位介绍信;
❷《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
❸《结婚证》复印件;
❹男职工配偶户口本复印件。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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