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济南公租房参加复审手续公告

导语 根据《济南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工作的通知》(济政办发〔2017〕63号)、《济南市政府建设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分配程序》(济政办发〔2018〕32号)有关规定,结合2018年度政府集中建设公共租赁住房摇号排序结果,现将下一步工作安排通告如下。

  根据《济南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工作的通知》(济政办发〔2017〕63号)、《济南市政府建设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分配程序》(济政办发〔2018〕32号)有关规定,结合2018年度政府集中建设公共租赁住房摇号排序结果,现将下一步工作安排通告如下。

  一、公共租赁住房分配房源及资格审查范围

  2018年度政府集中建设公共租赁住房可分配房源共计4176套,其中两室户2278 套、一室户1898套(房源情况见附表)。

  根据房源数量及摇号排序情况,现确定将5012号(含)前的两室户家庭及3359号(含)前的一室户家庭作为公共租赁住房资格审查候选家庭(含单身人员)。

  二、申请资格核准工作安排

  候选家庭(含单身人员)的主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持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到户籍所在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申请对选房资格进行核准。资格审核结果在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门户网站上公示3日,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可参加公共租赁住房选房配租。

  申请资格核准时间安排为:摇号排序列入第一组的家庭(含单身人员)于2018年10月24日-10月31日期间办理申请手续;摇号排序列为第二组的家庭(含单身人员)于2018年11月1日-11月13日期间办理申请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办理资格核准的,原摇号排序号作废。

  三、选房工作安排

  自11月中旬起,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将分批次安排选房。取得选房资格的家庭按照选房通知书确定时间,依次进行选房。

  四、其他事项

  在资格核查及选房过程中,因不符合选房资格或取得资格家庭放弃选房,造成房源有剩余的,将依据剩余房源数量及摇号排序结果依次递补。摇号排序不再实施轮候,一次有效。

  其他未分配房源的家庭,可根据有关规定申请办理租赁住房补贴保障。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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