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公积金退休提取指南

办理条件

按该原因提取,应支付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本金及利息,并同时注销其住房公积金账户。

办理材料

1、身份证明材料: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供提取人的身份证。取得《外国人永久居住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的以《外国人永久居住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作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其他人代办提取的,还须出具提取人的《济南住房公积金提取授权委托书》和代办人身份证。

2、职工正式退休的,应提供的证明材料:退休证或单位批准其退休的文件(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的可不提供)。

办理流程

1、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人或代办人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公积金中心办理审核手续。对符合提取条件的公积金中心当即审核,对申请人提供的相关资料需要调查核实的,公积金中心自受理申请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做出准予或者不准予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2、公积金中心审核通过后,提取人能够提供本人在公积金缴存银行同行结算账户的,可在公积金中心窗口办理提取支付手续;如不能提供,可持公积金中心出具的《住房公积金支款凭证》到缴存银行办理提取支付手续。

3、远郊区县(章丘区、长清区、平阴县、济阳县、商河县)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凭规定的申报材料到当地缴存银行进行初审后,由缴存银行报公积金中心审核,审核通过的,由银行办理提取支付手续。

4、职工也可至公积金缴存银行经办网点办理。

办理时间与地点

1、办理时间

济南市政务服务住房公积金大厅:周一至周五9:00至17:00;周六、日9:00至12:00,13:00至17:00。

济南市政务服务中心公积金窗口:周一到周五9:00至17:00,周六、日9:00至12:00,13:00至17:00 。

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公积金窗口:周一至周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莱芜服务大厅:周一至周日8:30至11:30,14:00至17:30。

钢城服务大厅:周一至周日8:30至11:30,14:00至17:30。

公积金缴存银行经办网点:工作日9:00至17:00。

2、办理地点

现场办理:

济南市政务服务大厅住房公积金分厅(经十路17099号)

济南市政务服务中心公积金窗口(站前路9号三楼西厅)

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公积金窗口(舜华路750号二楼北厅)

莱芜服务大厅(莱芜区文化北路10号)

钢城服务大厅(钢城区府前大街29号二楼)

网上办理:

济南住房公积金中心官网(点击打开链接 )网上大厅

办理时限与电话

1、办理时限

符合提取条件的公积金中心当即审核,对申请人提供的相关资料需要调查核实的,公积金中心自受理申请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做出准予或者不准予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2、咨询电话

0531-12345(公积金专家坐席)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济南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可获公积金账户余额/详情、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办事指南、经办网点及咨询电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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