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济南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政策解读

导语 按照国家、省统一部署,济南市2018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正式启动,本次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已于7月底全部发放到位。济南本地宝为您整理了这次调整的详细解读!

  按照国家、省统一部署,济南市2018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正式启动,本次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已于7月底全部发放到位。这是自2005年以来连续第14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也是继2016年之后第三次同步调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待遇。现对调待过程中退休人员反映比较集中、关心比较迫切、理解不够准确的有关问题,进一步答复和解读如下:

  一、2018年基本养老金调整的退休人员范围是什么?

  2017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退职人员。离休干部和建国前老工人不在此次调整范围之内,具体调整政策省厅另行制定。

  二、2018年调整基本养老金自什么时间开始执行?

  自2018年1月开始执行,2018年1月至7月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同时补发到位。

  三、2018年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由哪几部分构成?

  本次调整基本养老金办法仍然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

  (一)定额调整。每人每月增加50元养老金。

  (二)挂钩调整。分为两部分:

  1.按2017年12月本人基本养老金的1.7%确定月增加额。

  2.根据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各自特点,采取不同的挂钩办法。其中,企业退休人员根据本人缴费年限长短,根据本人缴费年限分段挂钩。

  对15年(含)以下的部分,每满1年月增加1.5元;16年以上至25年的部分,每满1年月增加1.8元;

  26年以上至35年的部分,每满1年月增加2.1元;

  36年以上至45年的部分,每满1年月增加2.4元;

  46年以上的部分,每满1年月增加2.7元。

  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与往年一样,根据本人职务层级不同划分若干档次,每个档次以31元为基数乘以不同的调整系数确定月增加额。

  (三)适当倾斜。主要考虑向高龄人员倾斜。即:2017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和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15元、30元和60元养老金。

  同时,综合考虑不同年龄、不同人员、以往倾斜等因素,对达到相应年龄的有关人员,再适当增加一定数额的养老金,具体标准是:对2017年期间刚满70、75和80周岁的,分人群再适当倾斜,其中:正常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290元、190元和360元;企业一次性补缴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70元、60元和120元;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20元、80元和80元。

  四、2018年调整基本养老金的资金发放渠道是如何规定的?

  本次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从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由原发放渠道解决。

  五、本次调整办法举例说明

  某企业退休人员李某,出生时间为1942年8月,参加工作时间为1965年7月,退休时间为2002年8月,缴费年限37年2个月(按照38年调整养老金),2017年12月养老金为3909.6元。本人2018年调整增加基本养老金明细如下:

  1、 定额调整:50元

  2、 挂钩调整:

  (1)按本人2017年12月基本养老金的1.7%调整:3909.6×1.7%=66.5元

  (2)与缴费年限挂钩调整

  15×1.5=22.5元(15年部分)

  10×1.8=18元(16-25年部分)

  10×2.1=21元(26-35年部分)

  3×2.4=7.2元(36-38年部分)

  缴费年限挂钩调整合计:22.5+18+21+7.2=68.7元

  3、适当倾斜:李某2017年刚满75周岁,高龄倾斜调整金额为:30+190=220元(如2017年年满76周岁不满80周岁,每月只能增加30元)。

  4、最终,李某2018年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金额为:50+66.5+68.7+220=405.2元(小数点后不足1元按1元增加,应为406元)。

  8月份调整后月基本养老金合计:.3909.6+406=4315.6元。

  2018年1月至7月底补发金额:406×7=284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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