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社保补缴流程及详细材料

导语 济南单位怎么进行社保补缴?济南本地宝为您整理了相关的信息,希望对您有帮助!

  ㈠需要提交的材料

  ⑴申请补缴2011年7月1日后社会保险费的:

  1.《补缴社会保险费申请表》;

  2.经法院判决、劳动仲裁裁定、劳动保障监察和社保稽核的,还需提供生效的法院判决书、仲裁裁定书、劳动监察责令改正通知书和稽核意见书。

  注:单位通过济南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系统办理以上业务的,相关材料由单位留存备查。

  ⑵申请补缴2011年6月30日前基本养老保险费的:

  1.单位书面申请;

  2.《公示情况说明》、《单位职工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公示表》;

  3.《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申报表(单位)》;

  4.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档案;

  5.劳动合同等表明职工劳动关系存续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6.应补缴年月的原始财务记账凭证的工资表原件及复印件;

  7.经法院判决、劳动仲裁裁定、劳动保障监察和社保稽核的,还需提供生效的法院判决书、仲裁裁定书、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通知书和稽核意见书。

  备注:表格资料下载网址:http://jnsi.jnhrss.jinan.gov.cn/

  ㈡办理程序

  1.补缴2011年7月1日后社会保险费的,登录社会保险网上申报系统进行操作提交,打印《社会保险费补缴申请表》并通过社会保险网上申报系统自主缴费。

  2.补缴2011年6月30日前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单位向缴费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交相关材料,工作人员受理后材料齐全的,报市人社行政部门审核,符合规定的,通知单位缴费;不符合的,将有关材料退回单位,并一次性告知原因。

  ㈢办理地点

  ⒈济南市政务服务中心2楼社保服务大厅;

  ⒉各县区社保经办机构服务大厅。

  ㈣办理时限

  ⒈补缴2011年7月1日后社会保险费的,符合规定的即时办理。

  ⒉补缴2011年6月30日前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受理后10个工作日内办结。

  咨询电话:68967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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