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港新园公租房办理入住手续通知

导语 济南市港新园公租房项目现已具备办理资格复核及入住手续条件。具体的办理入住手续所需的流程、时间及材料,请看本地宝为您整理!

  济南市港新园公租房项目现已具备办理资格复核及入住手续条件。

  根据工作安排,定于2018年5月25日至6月12日,为已选取港新园公租房1、2、3、7、8号楼一批住房困难退役士兵一室户轮候家庭、二批住房困难退役士兵家庭、保障家庭符合调房条件及2014年二室户轮候家庭办理资格复核及入住手续。(具体时间安排详见附件1、住户需提供资料详见附件2)

  为节约您的宝贵时间,保证手续办理工作顺利进行,请各位住户务必按照公告的具体时间安排,带齐所需资料到港新园公租房1号楼运营办公室办理资格复核及入住手续。

  如不能按时到场办理入住手续,请及时联系现场办理单位另行安排办理时间;如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到场办理手续,申请人与受托人可持各自身份证原件提前联系运营办公室办理授权委托;申领过租赁住房补贴的住户,应持补贴退领证明办理入住手续。

  咨询电话:0531-88897482、88897483。特别提醒:自公布的入住手续办理日期起3个月内,如住户未能到场办理入住手续,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入住资格,不再予以办理入住手续。

  附件1:港新园公租房入住计划表

  附件2:温馨提示

  一、办理入住手续基本材料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5份;2、公共租赁住房选房结果确认表;3、押金、租金(半年)、物业费(半年)、预存水电费约5000元。

  二、申请办理租金优惠的家庭除带齐基本材料外,还需提供:

  1、低收入家庭需提供有效的《济南市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请审批认定表》;

  2、低保家庭需提供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带证号照片页,家庭成员页、动态页、最新领取低保金页)。

  三、已领取住房租赁补贴的家庭除带齐基本材料外,还应出具住房租赁补贴退领证明原件(当月办理入住,次月停发补助)。

  四、受托人代办入住手续时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份、委托书、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5份。

  五、如有其它疑问请及时联系运营办公室,电话:0531-88897482、888974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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