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高新区中铁汉峪公租房常态化报名配租公告

导语 高新区中铁汉峪公租房于2017年10月16日开始进行首次配租,2018年1月12日选房后,还有部分剩余房源,首次配租后的空余房源采取常态化配租方式进行分配。现就该项目开展常态化配租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时间

  2018年2月1日开始,每个工作日上午9点—11:30,下午1:30—5:30。

  二、报名网址

  http://123.233.116.79:8088

  三、配租对象

  中铁汉峪配建(人才)公共租赁住房的配租对象为:在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工作的符合条件的人才,有济南市区户籍或居住证,在济南市区无住房且未享受相关支持政策的创新创业人才。

  (一)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所属产业领域符合高新区电子信息、生物医药、装备制造、现代服务业四大主导产业发展方向或者其他战略性新兴产业、鼓励发展的新业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和实际经营管理所在地均在高新区的企业、社会组织、研发机构;

  2.经高新区管委会主任办公会研究通过的重点招商项目(筹备期间配租限额8人);

  3.高新区管委会各部门(单位)及派驻机构。

  (二)符合条件的人才,是指在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工作,有济南市区户籍或居住证,在济南市区无住房且未享受相关支持政策的创新创业人才,并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人才,中级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或技师以上职业资格的高技能人才等;

  2.高新区管委会各部门(单位)及派驻机构引进的人才;

  3.其他有突出贡献的急需紧缺人才。

  入选高新区及以上各级人才工程(计划)或获得人才荣誉称号的高层次人才,以及符合重点产业发展方向的企业、社会组织或研发机构的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可优先申请。

  (三)符合条件的人才的工作形式,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全职工作:与高新区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在职在岗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2.柔性引进:未在高新区缴纳社会保险,在高新区之外(含市属以上驻济高校、科研院所、大企业等)入选各级人才工程(计划)或获得人才荣誉称号的人才,与高新区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聘用协议或工作协议。

  (四)在济南市区无住房且未享受相关支持政策,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创新创业人才及配偶、未婚子女在济南市区无私有产权住房(包括已签订购房合同未取得产权证的房屋、回迁安置的房屋);

  2.申请之日前3年内在济南市区未转让住房(因特重大疾病等需要的除外);

  3.申请之日前领取拆迁货币补偿超过3年;

  4.未在济南市范围内享受过政府直管公房、公租房、经济适用住房、政府等政策;

  5.未享受过住房优惠政策,包括但不限于济南市重点产业紧缺人才集聚计划支持、济南市企业新引进研究生租房和生活补贴、济南高新区专家公寓实物配租或住房补贴或安家费等。

  四、房源情况

  该项目位于高新区凤凰路以东、汉峪中路以西、南湖路以南、旅游路以北的中铁汉峪建设项目地块三2#楼,总建筑面积25125.06平方米,该栋楼共2个单元422套公租房,其中一室户12套,二室户410套。首次摇号配租后还有剩余公租房214套,其中一室户6套,二室户208套。

  五、配租标准

  按照《济南高新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和《济南高新区人才公寓定向配租管理制度(试行)》相关规定进行配租。

  家庭成员3人(含)以上的配置一套两室户住房;家庭成员2人或年满25(含)周岁以上的单身人士可申请配置一室住房;25周岁以下的配置合租住房,同性别2人配置一套二室户住房。

  六、申请程序

  1.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申请人)先进行网上注册登记,网站地址为:http://123.233.116.79:8088,根据属地原则选择所在园区,完善相关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园区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社会组织、研发机构、重点招商项目等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核。系统中已经注册成功的申请人,无需重新注册。

  2.单位注册审核通过后提交共同申请人资料信息,并根据规定上传相关证明文件电子版(仅支持图片格式),上传资料不全者,将被退回重新申报。园区对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资格条件、材料真实性等形式要件进行初步审核,投资促进中心作进一步资格审核。

  3.人力资源管理部对高新区管委会各部门(单位)及派驻机构的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有突出贡献的急需紧缺人才进行资格审核。

  4.审核通过后,由申请单位经办人将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申请审核表纸质版提交至园区、投资促进中心、人力资源管理部盖章,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一并报送国土规划建设管理局进行正式受理。

  5.国土规划建设管理局每月1至20日对上一个月常态化报名进行正式受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在高新区管委会网站公示,公示期5天,无异议的进入配租轮候库。

  6.每月25日,由国土规划建设管理局组织选房,按照轮候号依次选房直至所有空房选择完毕。选房成功的申请人领取选房结果确认书。常态化轮候号根据正式受理时间先后进行排序,轮候号码起点为12月19日公开摇号的申请人后一位开始。

  7.领取选房确认通知书的申请人应在5个工作日内与国土规划建设管理局签订租赁合同并办理相关入住手续。

  七、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

  (一)申请人需要提交的材料:

  1.申请人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社会组织、研发机构,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重点招商项目,提交项目进区协议。

  2.全职工作的需提交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柔性引进的需提交聘用协议或工作协议;剩余有效期均在1年以上。

  3.共同申请人申请当月的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

  4.审核单位认为必要的其他材料。

  (二)共同申请人需要提交的材料:

  1.已婚共同申请人提交本人及配偶、未婚子女身份证和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未婚共同申请人提交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

  注:(1)共同申请人、配偶和子女不在一个户口本或户口本索引页中有超出共同申请人、配偶和子女之外家庭成员的,需要提交子女的医学出生证明;不在一个户口本上的,需要提交所有户口本原件;

  (2)户口本需要公章页、索引页和个人页;

  (3)户口本户籍地为济南市区周边村居地址的,需要开具三无证明(模板找工作人员领取);

  (4)非济南市户籍的,共同申请人(已婚的包括配偶和16周岁以上子女)需要提交济南市居住证或公安机关出具的申办居住证受理回执;配偶和子女不需要保障的,不需要提交居住证;

  (5)已婚的提交结婚证;离异的提交离婚证、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未婚的诚信申报,无需开具证明。

  2.入选各级人才工程(计划)或获得人才荣誉称号的证书或文件;学历证书、职称证书、资格证书等。

  3.有突出贡献的急需紧缺人才需提交突出贡献证明材料。

  4.审核单位认为必要的其他材料。

  八、租赁期限

  中铁汉峪配建(人才)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期限1次签订1年,期满符合条件的可续租,最多不超过3年。租赁期满75日前,国土规划建设管理局对租户的资格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在租赁期满60日前发放《续租意见征询书》;继续申请续租的,在租赁期满30日前签订《续租协议》,未签订续租协议的视为放弃续租。

  九、租金标准

  中铁汉峪配建(人才)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价格不高于同地段、同标准住房市场平均租金的70%,租金标准按程序实行定期调整,原则上每两年向社会公布1次。

  十、咨询电话及办公地点

  (一)园区:

  1.齐鲁软件园发展中心 联系电话:0531-88876602 联系人:高宪雯

  办公地点:齐鲁软件园大厦B座(通信研究院楼)A209

  2.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531-88118075 联系人;单庆芝

  办公地点:高新区港兴三路北段1号楼A座610

  3.新兴服务业发展中心 联系电话:0531-88896532 联系人:王丽

  办公地点:汉峪金谷A4-3 ,第7层

  4.智能装备产业发展中心 联系电话:0531-68975286 联系人:郭晓琳

  办公地点:高新东区华昱大厦科创路1001号612室

  5.生命科学城发展中心 联系电话:0531-68975188 联系人:谭生芝

  办公地点:高新东区华昱大厦科创路1001号411室

  6.综合保税区发展中心 联系电话:0531-88238020 联系人:朱蓓蓓

  办公地点:机场东航院内西北角小楼118

  7.创新谷发展中心 联系电话:0531-86527791 联系人:陈涛

  办公地点:创新谷1号孵化器2层企业服务部

  8.东区商业发展中心 联系电话:0531-68975351 联系人:曹戈

  办公地点:华昱大厦5楼508

  9.中欧制造业发展中心 联系电话:0531-88733096 联系人:齐正

  办公地点:机场路2136号(聚大药业公司院内北四楼422室)

  10.国际物流发展中心 联系电话:0531-88733089 联系人:刘晓旭

  办公地点:机场路2136号(聚大药业公司院内北三楼308室)

  11.中心区腾笼换业推进中心 联系电话:0531-88897510 联系人:魏冬培

  办公地点:舜泰广场6号楼32层北区

  (二)投资促进中心:

  联系电话:0531-88871127 联系人:左新鑫

  办公地点:新泺大街1768号齐鲁软件园大厦B座A211室

  (三)人力资源管理部:

  联系电话:0531-88871237 联系人:王晓光

  办公地点:舜华路750号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南厅

  (四)高新区国土规划建设管理局:

  联系电话:0531-66959976 联系人:魏展晶

  办公地点:管委会西楼217室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济南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租房】可获济南公租房申请时间、申请条件流程、配置标准、咨询电话及相关问答等。

关注更新
返回本地宝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