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工伤申报材料准备指南 怎样才能更好提供材料?

导语 单位出现工伤的时候,怎么准备申报材料?应当怎样准备才能更好地通过申报?本地宝为您整理!

  许多单位在认真仔细的看完《单位申报工伤认定须知》(以下简称须知)、单位事故调查报告、证人证言等各种文书的参考格式后,都能通过自己的细心准备,一次性将材料准备好。但有些单位的申报材料,总是因为各种原因准备不完备,需要反复补正才能达到受理的要求。现在我们结合申报中经常出现的问题,给大家一些建议。

  一、 申报材料准备不完整。

  1、材料的种类不完整。

  不少单位申报时只提供了须知中所列的主要材料,对工伤事故涉及的相关材料准备不完整。例如:上下班交通事故的没有提供交通路线图;属于履行职责受到暴力伤害的,未提交公安机关或人民法院的处理结论;职工近亲属提供工伤认定申请的,未提交有效的近亲属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关系证明等。建议按照须知要求,针对性的准备好工伤事故对应的相关材料。

  2、材料的内容不完整

  例如:文书中漏签人名、时间,签名用机打代替,申请人未按手印等。出现问题较集中的是在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时,大部分单位未按填表说明要求填写,特别是受伤害职工或亲属意见一栏经常漏填。建议大家按填表说明要求认真填写。

  二、 材料准备的较完整但内容不符合要求。

  部分单位准备的材料,从事故调查报告到证人证言等所有描述事故过程的材料,都是用一句简短的总结性语言表述,因无法反映事故的详细情况导致不能受理。

  建议单位在对事故进行认真调查的基础上,详实地准备各种材料。尤其是证人证言,因为每个人在事故时处于的位置和经历不同,所以证言不可能完全一样,并且按规定雷同的证言是无效的。在实践中,不少同志反映证人的文化水平不同,写不出很好的证言。

  但大家只要以详实地还原事故发生时状况为原则,写出符合要求的证言并不难。如书写确有困难,也可以先让证人自述事故经过,由其他人代写,经证人确认签名按手印后生效。

  在材料中避免使用“不慎”“因故”等词语,应详细说明事故的原因,反映事故的材料越详细越好。

  单位申报人可以按照须知要求和上述建议,自己对材料进行初审,及时完善申报材料,避免进入繁杂的补正程序。申报人最好参与单位内部对工伤事故的调查过程,方便了解事故详情,使材料更详实完备。如单位经办人员有工作变动,要做好过渡衔接,防止出现申报超期等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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