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养老保险补缴指南

导语 济南养老保险交的不够年限怎么补缴?本地宝为您整理了济南养老保险补缴的材料、条件以及流程!希望对您有帮助!

办理条件

1、具有我市户籍,曾在我省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有过工作经历,但因各种原因解除劳动关系或离开原单位,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中断缴费的达到规定年龄的人员,可凭有效原始材料,以个人身份补缴2011年6月30日(含)以前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

2、具有我市户籍,2011年6月30日(含)以前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业主,可以个人身份补缴领取工商营业执照至2011年6月30日(含)以前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

3、男年满45周岁未满60周岁、女年满40周岁未满55周岁的人员,以个人身份补缴的,一次性补缴的年限不得超过10年;

4、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人员,以个人身份补缴的,可一次性补缴15年。

5、以上年龄计算均截止2014年12月31日,补缴时间不得早于我市实施基本养老保险“统账结合”的时间,即1996年1月1日,其中个体工商户补缴时间不得早于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时间。

办理材料

1、个人补缴申请;

2、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档案;

4、劳动合同、用工协议等证明曾在我省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证明其工作经历的相关原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5、《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申报表(个人)》;

6、社保经办机构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办理流程

1.个人向参保(户籍)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相关业务部门(市社保局社会保险费征缴处或各区办事处、各县(市)区保险处征缴科)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材料。

2.工作人员受理后对材料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规定的报同级人社行政部门审核备案;不符合规定的,及时将材料退回申请人。

3.通过备案的,通知申请人到申办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费。未通过的,及时将材料退回申请人。

办理时间及电话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法定节假日休息。

咨询电话: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咨询电话12333

市社保局68967205

历下办事处86961707

市中办事处82706519

槐荫办事处87122922

天桥办事处81608861

历城办事处88066047

高新办事处88871880

长清区社保办87220507

章丘市社保办83227869

济阳县社保办84238920

平阴县社保办87890731

商河县社保办84880224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现场受理经审核符合条件的,10个工作日办结。

收费标准: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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