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房屋一般抵押权登记材料

导语 济南房屋一般抵押权登记需要什么材料?本地宝为您整理!

  办理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和经比对的复印件);

  3、不动产权证书(原房屋所有权证,原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及和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材料);

  4、主债权合同或其他债权债务合同;

  5、抵押合同;

  6、证明抵押房地产价值的资料;

  7、抵押范围平面图;

  8、涉及划拨土地上国有资产抵押的,应由相关主管部门出具意见,并在抵押物评估报告或价值确认书中注明划拨土地;

  9、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的,提交建设部门出具的在建工程尚未预售证明。

  其他资料(视情况提交)

  1、委托代理的,个人出具公证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单位出具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明;

  2、土地权属来源资料如数据库中能够查询到的,则不再收取

  3、相关法律法规有其他规定的,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说明事项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申请时由工作人员现场打印,不需提前准备。

  2、身份证明,不动产权证书提交复印件,核对原件,其他资料均为原件。

  3、申请房屋为房改房的,抵押人为夫妻双方;属于省直房改房需经省政府行管局审批窗口(经七路88号东厅22号窗口)审批。

  4、申请房屋典当抵押的,主债权合同为当票;

  5、全部资料均提交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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