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新建商品房屋首次登记材料

导语 济南新建商品房屋首次登记材料需要准备哪些?本地宝为您整理!

  办理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开发企业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和经办人员身份证明;

  3、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规划确认文件;

  5、建设工程规划核实证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发证时间在2008年1月1日后的提交);

  6、房产测绘成果报告书(包括基础测绘成果报告书和项目测绘成果报告书);

  7、房屋已竣工的证明;

  8、房产实测绘成果审核归档通知书;

  9、综合验收备案证明或分期综合验收备案证明;

  10、山东省建设工程档案合格证或济南市建设工程档案移交证明;

  11、关于业主共有部分的说明;

  12、楼幢维修资金交存证明(综合验收备案证明或分期综合验收备案证明发证时间在2015年2月1日后的提交)。

  其他资料(视情况提交)

  1、在建工程抵押尚未解除的,申请人应同抵押权人一并申请房屋的在建工程抵押转现房抵押。

  2、相关法律法规有其他规定的,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注意事项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申请时由工作人员现场打印,不需提前准备。

  2、开发企业营业执照、经办人员身份证提交复印件,核对原件;其他资料均需提交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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