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价格举办办理程序
导语 济南市价格举报办事机构、申报条件、办理所需证件、办理流程、收费标准、提交材料、办理地点、期限、时间、咨询电话等详细介绍。
|
|
办事机构
|
市价格举报中心
|
申报条件
|
举报人举报价格违法行为,应当提供以下内容:
(一)被举报人的名称、地址;
(二)被举报人违反价格法律、法规、规章或者规范性文件的事实及有关证据;
(三)举报人要求答复的,应当提供联系方式。
|
办理所需证件
|
能证明举报人真实身份的相关证件
|
办理流程
|
价格举报受理工作程序
一、为规范价格举报受理工作,提高工作效率,维护举报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计委关于《价格违法行为举报规定》和我市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程序。
二、价格举报受理工作是指承办价格举报件的全过程,它包括以下程序:登记、呈批、移送、交办、转送、调查处理、督办、办结、反馈、存档。
三、价格举报工作应遵循依法、及时、就地处理、为举报者保密的原则。
四、价格举报中心每天要有人值班,值班人员受理举报时应将举报人的姓名、地址、电话;被举报单位、地址、发生价格行为的时间、具体事实记录清楚,并请举报人提供有关票据复印件。统一编号,按照举报内容进行分类,对不需立案检查的要及时作出解释。
五、受理举报及接到移送举报后,应立即填写价格举报登记表,提出拟办意见,送交领导阅批。并按领导批示移交有关价格监督检查的部门立案查办。
对不属本级检查处理范围的举报件,应当及时转送有关部门。
六、承办举报件的单位应按照价格监督检查案件审理程序和领导批示认真查办。并在三十日内办理完毕。情况比较复杂的,经领导批准,可适当延长,但不得超过60天。
七、直接受理的价格举报办理时限是从举报登记之日的第二日起算,至办结日的时间。最后一日为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的第一日为期间届满的日期;上级机关交办的价格举报件办理时限自下一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收到价格举报交办函之日的第二日起算,至办结的时间。
八、价格举报中心应及时了解举报案件的办理情况,督促有关部门按时办结。
九、举报件查办结束后,承办单位应就检查处理情况写出书面材料一式两份交价格举报中心归档。
十、价格举报中心应在举报件查办结案后视情况在5个工作日内告知举报者。
十一、经领导批准,价格举报中心可对社会影响较大且带有普遍性的举报典型案例,通过新闻媒界予以“曝光”。
|
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提交材料
|
|
办理地点
|
济南市历下区龙洞路龙奥大厦13楼C区
|
办理期限
|
举报人要求答复的,在举报件查办结案5个工作日内告知举报者。
|
工作时间
|
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30;
|
咨询电话
|
12358
/66608544/6660854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