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价格认证的审批依据依据流程

导语 济南市价格认证的审批依据、申报材料、收费标准等详细介绍。

  一、审批事项及条件:价格评估机构执业资质认定;

  条件:各价格评估机构。

  二、审批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2、《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412号

  3、《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令第32号

  4、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印发《价格评估人员执业资格认定实施办法》和《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实施办法》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5]2597号)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公告(2005年第36号)

  6、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认证中心《关于“双认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证认证[2005]316号)

  7、山东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认证中心《关于开展价格评估机构资质和价格评估人员执业资历格认定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价认发[2006]114号)

  8、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做好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行政许可工作的通知》(鲁价办发(2006)183号)

  9、济南市物价局、济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转发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工商局《关于做好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行政许可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三、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申报材料

  1、填写完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许可事项申请表(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申请)》。

  2、证明具备工商注册企业法人条件的材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要求经过本年度年检的最新证书)。

  3、价格评估机构专业人员执业资格证书、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以及以上人员的劳动合同证明材料。

  具有经济、会计及相关工程技术等专业的中、高级职称的技术人员是指按照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相关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取得国家承认的有关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

  企业实有总人数是指与申请机构签订劳动合同,有劳动关系的总人数。

  4、办公用房自有产权、租赁合同或无偿使用证明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价格评估机构组织章程和有关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评估业务管理制度等)。

  6、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申请书。申请书内容应包括:

  (1)基本情况(单位成立背景、历史沿革、专业技术人员的构成、机构设置情况、主要业务介绍等);

  (2)申请的资质等级、专业及服务范围;

  (3)单位行政和业务技术主要负责人简表;

  (4)法定代表人简介;

  (5)技术负责人简介;

  (6)在册专业技术人员名单;

  (7)聘请专家名单。

  7、申请甲级或乙级机构需提供近三年业务涉及国家利益和公众利益重要评估项目的主要业绩,由初审机关选送5个以上价格评估典型实例、及相应项目的合同或委托函复印件、上一年度会计报表(损益表、资产负债表)。

  8、申请甲级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的需提供乙级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书;申请乙级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的需提供丙级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书。

  四、受理及审批

单位项目

甲级价格评估机构

丙、乙级价格评估机构

国家发改委

审批

省物价部门

受理、初审

审批

市物价部门

预受理

受理、初审

  五、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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