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港澳通行证商务签注办理指南

导语 现在,很多济南人都选择在香港、澳门工作、出差,因此,港澳通行证商务签证是必须要办理的哦,接下来,小编帮大家整理了济南港澳通行证商务签证办理流程、所需材料、办理时间等信息。

办理条件

㈠商务签注申请条件

企业机构人员、个体工商户经营者赴香港、澳门从事商务活动,或者驾驶专用交通工具往返广东省与香港或者澳门。“企业机构”是指经国家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在国家税务部门办理了税务登记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机构;境外企业常驻内地代表机构。申请多次商务签注的,企业机构须事先向所在地有审批权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备案。

㈡商务签注(S)

已备案的企业机构人员,根据备案规定,可以签发3个月一次签注、3个月多次签注、1年多次签注,每次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7天。

未备案的企业机构人员,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签发3个月一次签注,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7天。

驾驶往返广东省与香港或者澳门专门交通工具人员,可以签发3个月多次签注或者1年多次签注,每次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7天。

办理材料

㈠办港澳通行证所需材料

(1)内地居民单独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

1.填写《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2.提交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申请人照片;

3.交验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原件,申请人未满16周岁也可交验居民户口簿,军人应交验军人身份证明。上述身份证件须留存复印件或者电子扫描图片;

4.按规定提交或者核验指纹信息。

军人、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应当提交本人所属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办理出入境证件的函。未实行按需申领护照地区的内地居民,还须按照有关规定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2)内地居民申请往来港澳签注。

1.填写《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2.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同时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的除外);

3.内地居民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局关于在非常住户口所在地申请往来港澳签注条件的,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办理。军人、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应当提交本人所属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办理出入境证件的函。未实行按需申领护照地区的内地居民,还须按照有关规定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内地居民同时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的,无须重复提交相关材料。

㈡办理商务签注所需材料

交验营业执照副本;企业机构人员还须提交企业机构为本人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申请多次商务签注的,须连续6个月以上缴纳社会保险)或者本人属于该企业机构的有关证明文件;企业机构出具的赴港澳商务活动事由说明。

企业机构在备案时已提交过上述有关证明材料的,企业机构人员在备案有效期内申请商务签注时无须重复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办理流程

(一)申请人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局委托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提交申请材料并按规定采集指纹信息;

(二)受理机构对符合申请条件,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向申请人出具《受理申请回执单》;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或不符合受理要求的,不予受理,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三)审批机构进行审核,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不予批准的,审批机构向申请人出具《不予批准决定书》。

(四)申请人领取证件。


办理时限及费用

㈠办理时限

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往来港澳通行证申请后,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予以签发;单独受理签注申请后,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予以签发。因所在地区交通不便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签发的,经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批准,签发时间可以延长至20个工作日。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局有关规定在非常住户口所在地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签注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应当在20日内予以签发。

内地居民因奔丧、治疗重症、探望危重病人、处理境外突发事件、出境参加紧急会议和谈判、签订合同及留学报到时间临近、行前证件遗失损毁等紧急事由急需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签注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急事急办原则,优先审批办理。

㈡办理费用

(一)收费依据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电信网码号资源占用费等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17〕1186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19〕914号)。

(二)收费标准

往来港澳通行证每证60元,往来港澳一次有效签注每件15元,二次有效签注每件30元,短期(不超过一年)多次有效签注每件80元,一年以上(不含一年)两年以下(含两年)多次有效签注每件120元,两年以上(不含两年)三年以下(不含三年)多次有效签注每件160元,长期(三年以上,含三年)多次有效签注每件240元。

办理地点

济南市出入境大厅

⒈办理地址:高新区舜华西路777号

⒉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09:00-17:00;周六09:00-16:00

⒊咨询电话:0531—85081088

历下区出入境大厅

⒈办理地址:历下区解放东路34号

⒉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08:30-11:30,13:00-17:00;周六09:00-16:00

⒊咨询电话:0531-85084063

市中区出入境大厅

⒈办理地址:市中区经三路145-1号

⒉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08:30-11:30,13:00-17:00;周六09:00-16:00

⒊咨询电话:0531-85084630

槐荫区出入境大厅

⒈办理地址:槐荫区张庄路与二环西路交叉路口东南角向南200米路东

⒉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08:30-11:30,13:00-17:00;周六09:00-16:00

⒊咨询电话:0531-85085056

天桥区出入境大厅

⒈办理地址:天桥区无影山中路98号

⒉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08:30-11:30,13:00-17:00;周六09:00-16:00

⒊咨询电话:0531-85085676

历城区出入境大厅

⒈办理地址:历城区山大北路57号

⒉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08:30-11:30,13:00-17:00;周六09:00-16:00

⒊咨询电话:0531-85086056

长清区出入境大厅

⒈办理地址:长清区经十西路17288号

⒉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08:30-11:30,13:00-17:00;周六09:00-11:30

⒊咨询电话:0531-85086590

章丘区出入境大厅

⒈办理地址:章丘区双山街道开先大道1277号

⒉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08:30-11:30,13:00-17:00;周六09:00-11:30

⒊咨询电话:0531-85087079

平阴县出入境大厅

⒈办理地址:平阴县锦东新区函山路2号

⒉上班时间:周一到周五08:30-11:30,13:30-17:30(冬季)/14:00-18:00(夏季);周六09:00-11:30

⒊咨询电话:0531-85088079

济阳区出入境大厅

⒈办理地址:济阳区纬四路81号

⒉上班时间:周一到周五08:30-11:30,13:30-17:00(冬季)/14:00-17:30(夏季);周六09:00-11:30

⒊咨询电话:0531-85088356

商河县出入境大厅

⒈办理地址:商河县鑫源路14号

⒉上班时间:周一到周五8:30-11:30,14:00-17:30;周六09:00-11:30

⒊咨询电话:0531-85088632

莱芜区出入境大厅

⒈办理地址:莱芜区花园路33-9号

⒉上班时间:周一至周六08:30-12:00,14:00-18:00

⒊咨询电话:0634—5667051

钢城区出入境大厅

⒈办理地址:钢城区府前大街28号

⒉上班时间:周一至周六08:30-12:00,14:00-18:00

⒊咨询电话:0634—5646033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济南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港澳】可网上办理港澳通、查看港澳通办理(条件+材料+流程)、办理地点和进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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