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住房公积金转移审批所需材料

导语 符合烟台市居民医保参保的人员需要提交什么材料进行办理?办理过程中需要注意什么细节?小编整合了烟台市办理居民医保参保缴费的相关信息,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办事机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归集管理处

  办理所需证件:

  1、同城转移应提供的材料:

  (1)职工工作调动或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和新录用单位的证明信;

  (2)转出单位根据职工提供的转入单位名称、单位公积金账号、受委托银行名称等资料填写《住房公积金转移凭证》(一式四联)并加盖单位预留印鉴;

  (3)职工本人和单位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式二份)。

  持申报材料到调出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银行办理个人账户转出手续。

  转入单位根据《住房公积金转移凭证》及相关手续从职工调入之月起为其缴存住房公积金。

  2、异地(含电力、济钢、铁路分中心)转移。

  (1)转往异地应提供以下申报材料及办理程序:

  ①职工调动证明或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和转入单位录用证明;

  ②新工作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职工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开户证明(须注明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全称、公积金存款账号、开户银行全称,转入城市单位全称、转入单位公积金账号及个人公积金账号);

  ③原工作单位填写的《住房公积金异地转出凭证 》(一式四联);

  ④职工本人及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持上述材料到公积金中心核准后,去原单位公积金缴存银行办理转移手续,并将转出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本息转入接收地公积金中心的存款专户。

  (2)异地转入应提供的材料及办理程序:

  转入单位在录用职工的当月即应为其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和账户设立手续,并正常为其缴存住房公积金。转入职工凭单位录用证明、异地转移申请及本人公积金账户明细(包括转入单位公积金存款账号、开户银行全称及个人公积金账号),到转入地公积金中心开具《住房公积金异地转入开户证明》,交转出单位通过当地公积金中心、缴存银行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手续。转入单位缴存银行登记转入职工个人明细账。

  (三)托管户转入、转出

  1、托管户转入。应提供的材料及办理程序:

  (1)根据单位终止的情形提供下述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上级单位或主管部门批准撤销、解散的文件,人民法院裁定破产清算的文件,工商部门责令关闭的文件和注销工商登记等的文件;

  (2)单位终结清算关于职工住房公积金补缴或明确清偿责任主体等情况的证明材料;

  (3)职工本人签字确认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托管封存表》一式三份;

  (4)《住房公积金转移凭证》一式四联,填写时转出方为本单位名称及住房公积金账号,转入方为“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托管户”及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托管户专用账号;

  (5)转入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6)单位已终止由其上级主管部门办理的,还应提供与终止单位的关系证明;

  (7)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8)单位事实上已不存在,无法正常办理转移手续的,职工可凭本人身份证和相关证明材料(撤销、解散、关闭的由主管部门出具证明,或工商部门出具的注销登记材料,破产的凭法院出具的破产裁定书等)证明材料直接向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

  单位持上述申报材料到公积金中心办理转入托管户审核手续,审核通过的,再到缴存银行办理托管户转入手续。

  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且未落实新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的,应提供经单位同意的职工个人申请、职工本人签字确认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清册》、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本人身份证等材料的原件及其复印件一式二份,到原单位缴存银行办理转入托管户手续。

  2、托管户转出。职工落实新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后,应从托管户转出。可持录用单位证明、《住房公积金转移凭证》(一式四联)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公积金中心办理转出审核手续。公积金中心审核确认后,职工持转移凭证及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新录用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银行办理托管户转出和单位转入手续。录用单位应从职工录用发薪之月起为其缴存住房公积金。

  收费标准:无收费

  办理地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归集管理处(经十路17165号210房间)

  办理期限: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自受理之日起当日内作出审批决定

  工作时间:工作日8:30-12:00 13:00-17:00

  咨询电话:12329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济南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可获公积金账户余额/详情、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办事指南、经办网点及咨询电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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