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停工留薪期限确认办事指南

导语 停工留薪对全部打工仔来说都是很重要的,打工仔都需要了解一下。编辑带大家了解详细情况

  办事机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处

  申报条件:

  已进行工伤认定的职工

  办理所需证件:无

  办理流程:  一、用人单位对工伤职工延长停工留薪期有异议的,应在接到申请7个工作日内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延长停工留薪期确认。

  二、需申报鉴定材料:职工的工伤认定决定书、住院或门诊病历、相关检查报告、协议医疗机构出具的休假证明、延长停工留薪期申请表、职工延长停工留薪期申请申请、职工身份证复印件等。

  三、审查合格后缴纳鉴定费(250元)。

  四、凭缴费单据领取《劳动能力鉴定查体通知书》,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送达专用信封》。

  五、伤残职工应按照《劳动能力鉴定查体通知书》规定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查体。

  六、鉴定专家根据查体情况、辅助检查结果、鉴定标准等做出鉴定等级意见。

  七、30日做出鉴定结论。采用挂号邮寄方式送达。

  八、当事人对鉴定结论不服,可以在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山东省劳动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九、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十、办理地点及联系方式:

  申报地点:济南市市中区六里山路46号104室,济南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处)

  申报时间:每月的18到22号(工作日)

  电 话:80698672 邮 编:250002

  收费标准:250元

  办理地点:六里山路46号406室

  办理期限:30日

  工作时间:每月18到22日

  咨询电话:806986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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