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山东省药学科学院公开招聘程序(报名+审查+体检)

导语 山东省药学科学院由原山东省生物药物研究院、山东省医药工业研究所、山东省医疗器械研究所合并组建,隶属山东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为省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http://hrss.shandong.gov.cn/)、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lushang.com.cn/)和山东省药学科学院网站(http://www.sdaps.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登录网址(点击进入),进入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招聘单位资格审核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招聘单位审核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报名时间:2023年4月13日9:00—4月21日16:00

  查询时间:2023年4月14日9:00—4月22日16:00

  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信息及材料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

  审核通过人员于笔试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山东省药学科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本人签名,附件2)。

  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

  2.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在面试名单公布后规定时间内按招聘岗位要求,提交下列证明材料,逾期未交者视为放弃。

  1)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学历和学位认证报告(学信网、学位网查询打印)、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2)2023年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就业推荐表及能够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所需求的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承诺书;

  3)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可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

  4)其它证明个人研究方向、业务水平、业绩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有本人签名的《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

  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将通过山东省药学科学院网站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逾期未到现场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因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通知消息而影响考试的,后果自负。

  3.考试方式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主要内容根据专业和岗位特点确定,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笔试成绩为百分制计分,笔试结束后及时公布笔试成绩,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结束后及时通过山东省药学科学院网站公布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选名单。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达到合格分数线应聘人员,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招聘计划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

  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测试,内容主要是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专业知识和应用能力,面试成绩按照百分制计分,60分为合格线。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50%、面试5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按照由高到低顺序确定考察人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4.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依次等额组织考察、体检。山东省药学科学院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考察采取查阅档案、谈话、走访调查等方式进行,考察主要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对自动放弃或者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将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不按时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5.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山东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网站、山东省药学科学院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济南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招聘】可获济南/山东最新招聘消息,报名入口和待遇、免费招聘平台,事业单位招聘信息等。

关注更新
返回本地宝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