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公务员在本级机关的工作时间应该如何计算?

导语 济南公务员在本级机关工作的时间以正式任职时间计算,借调(帮助)工作的时间不能计算在内

  在本级机关的工作时间应该如何计算?

  在本级机关工作的时间以正式任职时间(含试用期)计算,在本级机关借调(帮助)工作的时间不能计算在内。

  在同一层级不同机关的工作时间是否可以累计计算?

  可以。如在乡镇工作5年,后调入县直部门工作2年,现又调入街道工作1年,则在本级机关工作时间可与乡镇合并计算。

  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如何界定?

  (1)在基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市级以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国有企业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

  (2)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中央和地方基层就业项目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

  (3)到基层特定公益岗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初次就业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工作协议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4)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视同具有基层工作经历,自报到之日算起。

  (5)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以劳动合同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如不能提供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则应当提供社保证明等佐证材料。

  (6)自主创业并办理工商注册手续的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算起。

  (7)以灵活就业形式初次就业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登记灵活就业并经审批确认的起始时间算起。

  基层工作经历应当足年足月据实累计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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