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晚婚晚育标准
导语 济南本地宝为你详细介绍国家法定晚婚晚育标准及相关奖励,详情请看下文:
我国《婚姻 法》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因此晚婚就是在法定婚龄基础上,男女青年超过法定结婚年龄3年以上初次结婚,即男子年满25周岁或者女子年满23周岁结婚的;
晚育,就是适当地推迟婚后初育的年龄,即妇女24周岁以上生育子女的。
山东地区男女双方晚婚的,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十四日。
晚育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六十日,并给予男方护理假七日。增加的婚假、产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农民、城镇失业人员实行晚婚晚育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者村(居)民委员会给予适当奖励,并提供优先优惠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