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学前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政策

导语 山东省学前教育阶段学生资助项目:免保教费、政府助学金、生活补助等;政府助学金资助标准:平均资助标准每生每年1200元;生活补助:寄宿生生活补助: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非寄宿生生活补助:小学每生每年500元、初中每生每年625元。

  山东省学前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政策解读

  一、资助项目:免保教费

  1、资助范围:全省经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普惠性幼儿园。

  2、资助对象:在园孤儿、残疾儿童、脱贫享受政策家庭儿童、边缘易致贫家庭儿童、低保家庭儿童、特困救助供养儿童。

  3、资助标准:按照当地同类型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免除。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高于当地同类型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的部分,幼儿园可按规定继续向幼儿收取。

  4、办理流程:每年9月30日前,符合条件的幼儿或幼儿家长应主动向所在幼儿园提出当学年免保教费申请,填写《山东省学前教育免保教费申请表》。所在幼儿园在身份核实后,按程序办理保教费免除手续。

  二、资助项目:政府助学金

  1、资助范围:全省经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i门审批设立的普惠性幼儿园。

  2、资助对象: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

  3、资助标准:平均资助标准每生每年1200元。

  4、办理流程:每年9月30日前,幼儿监护人填写申请表。经幼儿园评审、公示,教育行政部门门备案后予以资助。

  三、资助项目:生活补助

  1、资助对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家庭经济困难在校生。

  2、资助标准:

  寄宿生生活补助: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

  非寄宿生生活补助:小学每生每年500元、初中每生每年625元。

  3、办理流程:每年9月30日前,学生填写申请表。经学校评审、公示,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后予以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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